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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教育的差别

  • xiaomigospace
  • 2017年8月25日
  • 讀畢需時 5 分鐘

最近在书展买了两本书,一本是美国尖子写美国的,一本是英国尖子写英国的。

美国那本书叫自由的国度,作者是卢安迪。

英国那本叫 Mastering the art of seduction in English,作者是林作。

我虽然是卢安迪的师姐,但是我看完了这两本书以后更崇拜的却是林作。林作和卢安迪都是文理双全的尖子。林作是牛津数学系毕业然后做大状,英文语言能力不用质疑。卢安迪虽然是赴美修学多年,他自称文科很厉害,历史无所不通,哲学对于他来说更是易如反掌,但是字里行间完全感觉不到他对美国有任何比较深层次的了解和感情。据他自己透露,他经常在美国收到死亡恐吓而且仍然无畏无惧,继续说一些得罪人得罪神得罪全世界的政治不正确意见,看来他是嫌命长罢了。

看了林作的书,我反而更欣赏林作他那不自夸的自信。看完卢安迪的书,我反而更感慨一个数学专科的人要念好文科真的不容易。然而,林作他做到了。

我来说一下英美制度吧。

其实,英国和美国的教育制度各有千秋,各有特色,它们之中没有高下之分,也没有对错。选择在美国或者英国完全是你个人的取向。我选择去美国,因为我相信美国那一套,因为我认同它的出发点和教育模式。我曾经有机会到英国,但我选择了去美国。当年我大可以拔尖进港大医学院,或者法律系,我是有选择的,但我是心甘情愿地赴美留学。我到现在都没有感到后悔。当然,我也有希望当律师的时候。(我很早就知道我有严重心理障碍所以做不了医生,所以完全没有羡慕那些成为医生的同学)也因为我没有这个 professional training 所以我在美国的律师楼做了两年多的 marketing 。我的工资可能比同一间律师所的律师要低,但我没有法学位,所以我认了。我不会酸葡萄地说自己如何比律师优越或者说一些很奇怪的话来表现自己的价值或者证明自己是值得被看高一线的。但是,却有很多念了法律学位的准律师会酸葡萄,质疑为什么我没有律师的学位却能在美国律师行打工。这就是本地教育、英国 preprofessional 和美国 liberal arts education 的分别。我觉得这些酸葡萄的人就像一个基督徒走去报名犹太人公司失败后批评他们公司文化太 anti-Christ 。真的很天真。你可以相信英国那一套 preprofessional 或者香港这种 vocational training ,那么你就去英国行或者本地行工作啊,但你不要拿着英国或者香港的 vocational degree 去叩门美国大企业或者投资银行或者美国华尔街律师行,然后失败了找不到工作继而控诉整个美国教育制度很小学鸡,再嫉妒美国公司的小员工都比一个本地律师行的律师工资高。

第一,自满和井底之蛙的你可以继续在你的 comfort zone 生存,但你不要跑到别国的公司嫉妒别人的工作或者工资。要知道路是你自己选择的,你选择了专业学位那么如果你进不了你的行业,或者你拿着英国的学位去找美国大企业然后失败了又发飙,那是你自己有问题。再说,你们看看麦明诗念的是法律,而且还是剑桥法学院一等荣誉毕业,进 PCLL 应该没有问题。她不也是跑去选港姐演戏?读哪一科其实不一定就做得了哪一行。

第二,你不要妄想 you can get the best of both worlds。很多时候香港人很输打赢要,其实世界没有那么完美的事。如果你拿着 preprofessional degree ,很自然的你缺乏宏观的训练,可能你就不适合某些工种。你做不了 communications 的工作会不会是因为你语文能力有问题?比如说,你不谙中文?或者你讲英文的时候好 chok ? 你是不是故意用一些很难懂的词语来刁难你的听众?要知道一个拥有好的沟通能力的人是能够有效率地把思想传达给对方,而不是本末倒置地用一些很少用的词语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草拟法律文件可能这一套还可行,但是一个有能力的 communicator 或者美国的 native speaker 是不会故意说一些平常人听不懂的词语让别人觉得难堪然后再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英文很高班的。我觉得做 marketing 跟颜值没有什么关系,做科学家律师也如是。你就算是港姐冠军,就算你成功出了名或者你演戏很好,对于某些专业其实是无补于事。不要以为长得漂亮会帮你拿到一份律师所的工作,那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和对世界如何运作的认知不足而已。

我从毕业以后一直在犹太人公司(律师所和投资银行)或者美国公司企业打工。我觉得美国公司有它的优点缺点,但没有什么是完美的,起码的我 buy 美国那一套,我的口音是美国的,我拿的护照是北美的,我的信仰也是犹太的,这是我的取向、我的选择。我是绝不会走去一家英国或者法国的公司,然后批评说英国或者欧洲公司文化很白痴,因为美帝主义万岁。我不这么做,首先是因为我不会那么小学鸡用贬低别人的方式来抬高自己。另外,我知道我自己适合什么样的公司。再说,我不会轻易随便地批评其他国家和文化,每个国家有它的历史和渊源,很多事情不是偶然的,而是可能跟当地的过往历史或者和其他地方的博弈有着很深厚的关系,我是不会在没有搞清状况的情况下把全世界得罪。

第三,its give and take. 你不能又想马儿好又想马儿不吃草。你拿了你的专业资格,你的工资比较高,你的身份地位也比较高,可能你的压力也就比较大,竞争也比较大。你选择了英国那一套,就不要奢望美国律师行会请你,就算请你也未必给你美国工资,就算给你美国工资,你也未必做得了。你如果真的那么幸运了,拿了英国的文凭受到英国的文化熏陶去了美国大企业公司工作,那么你也别以你固有那一套来攻击美国整个国家的文化和教育理念。这种把全世界贬低来显示自己很优越的方式其实行不通。

其实,我在三十岁的时候念过一个学期的 CPE 法律,但是我没有打算当律师,所以只学了一个学期就没有继续。年龄问题,背法律条文和案例的黄金时期早就过了,等我真的执业,同龄的人已经做合伙人了,而我还是见习律师。加上又要工作又要上课,我兼顾不了。但是我确实喜欢学法律,而且我也憧憬过自己当律师。但是,当不了律师也可以在律师所工作啊!所以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值得酸葡萄的了。我想说的是王迪诗写的小说其实并不反应大部分中环律师的工作生活,可能那只是她身边 DGS 毕业的律师们的花边新闻。我不觉得她是一个好作家。她中英夹杂得很牵强。真正语文好的人是可以同时应付好中文和英文的。一个中国人连中文都不能驾驭只会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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